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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品大赛-科技旅游商品分赛的通知

日期:2014-04-29  来源:转自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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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14第十一届“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大赛-科技旅游商品分赛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北京旅游商品科技含量的提升,挖掘“北京礼物”设计和创意产品资源,拉动北京旅游商品市场需求,精选出来自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具有科技自主创新内涵的商品成为新的“北京礼物”,同时加强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北京市旅游委联合中关村管委会共同举办“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大赛––科技旅游商品分赛。
 
  一、分赛宗旨
 
  通过平台打造,引领中关村科技创意企业进入旅游产品市场,认证和推出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科技旅游商品,扶持和对接一批中关村优秀科技旅游商品品牌生产企业,充分挖掘“北京礼物”市场和科技产品资源。支持并鼓励获奖产品企业通过“北京礼物”运营商申报认证“北京礼物”,并进入“北京礼物”市场销售和产品研发渠道。按照《北京市旅游商品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获奖企业经过申报、评审等程序后,将获得北京旅游商品扶持奖励资金支持。
 
  二、分赛主题
 
  中关村科技创意商品,为北京礼物代言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
 
  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负责第十一届“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大赛––科技旅游商品分赛申报及评审组织工作。
 
  四、评审标准
 
  项目评审细则由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参赛作品须符合以下八个标准:
 
  (一)科技性
 
  产品设计符合“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精神和理念,注重文化与科技的结合,产品的科技领先性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创新性
 
  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注重传统与流行、纪念与实用的结合。传统生活产品针对科技旅游市场,专为“北京礼物”而设计,易被旅游者接受。
 
  (三)文化性
 
  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北京地域历史文化特征;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具有浓郁的中华民族特色;反映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北京文化的包容性。
 
  (四)时尚性
 
  融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引领流行趋势,产品开发与时俱进,时代特色鲜明,传统工艺推陈出新,注重科技与艺术的结合,能够引导旅游者的旅游商品消费取向。
 
  (五)纪念性
 
  主题突出,有丰富的中华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北京特色(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地方特产(材料、技艺、品种、品牌)和旅游景区(点)的特征(内涵与风貌、建筑与图形元素),宜收藏,留念价值高。
 
  (六)实用性
 
  具有实用价值,寓乐于用;具备可使用性能;造型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民族、生活方式、礼仪相关的应用性。
 
  (七)工艺性
 
  工艺精良,用材合理;适宜工业化生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性能安全;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传统技艺应用到位。商品、包装系统完整。
 
  (八)市场性
 
  定价合理,市场价应在一万元以内。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五、奖项设置
 
  科技旅游商品分赛分别设金奖1个,颁发证书、奖杯;银奖5个,颁发证书、奖杯;铜奖10个,颁发证书、奖杯;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另设5个特别奖:科技创新奖、文化创意奖、工艺实用奖、
 
  精美时尚奖、市场潜力奖,同时颁发证书、奖杯。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
 
  (二)作品要求
 
  1.本届科技旅游商品分赛报送产品应是2013年1月以来,以“北京礼物”核心理念为指导,围绕旅游商品的购买需求和特质,创新研发设计,并已上市销售或在未来一年内上市的产品。报送作品为创意作品或实物产品,创意作品要充分考虑实物的转化性,实物作品要能够批量生产;
 
  2.报名作品不得是历届北京旅游商品大赛已获奖的作品,不得是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3.要填报申报表,能全面反映产品的外观全貌;填写产品设计说明,明确产品的功能、使用方法、材料、工艺、价格、表达的文化理念、定位、知识产权情况以及曾参加其它活动的情况,用3号宋体字打印在A4纸上(不超过400字),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每件作品至少附一张4寸彩照。
 
  4.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5.投产产品需报送实物,准备投产的产品应报送样品。
 
  6.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7.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8.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符合参赛的作品,除部分留存作为长期展示外,产品或样品将退还参赛者;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七、参赛方式
 
  (一)参赛者需首先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参赛报名表(见附件)
 
  (2)参赛作品照片(能反映作品全貌和主要特征)
 
  (3)权属证书复印件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jgifts@bjmx-online.com,截止日期:2014年6月10日。
 
  (二)提交实物或样品及纸质签章报名材料
 
  参赛者应于2014年8月1日前将实物或样品及纸质签章报名表报送至“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大赛-科技旅游商品分赛区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7号数字传媒大厦605
 
  邮编:100085
 
  联系人:颜颖戴双
 
  联系电话:18001380069、13910620940
 
  010-62976822、82783779
 
  八、其他
 
  (一)当遇到以下情况时,科技旅游商品分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标志使用权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三)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礼物”大赛组委会。
 
  附件:2014年第十一届“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大赛––科技旅游商品分赛报名表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1日